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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韶关户籍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3-16 04:45:02

受理条件: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我市户籍居民可向就业、就学、居住所在地机关设立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前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注: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有以下情形不予办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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