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
韶关热门资讯 > 韶关社保资讯 > 韶关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大额医疗保险系统结算经办流程

来源:互联网 2022-11-06 01:03:02

一、定点医疗机构次月5号前将装订好的上月大额月报表及大额结算表、发票原件(原件在基本医疗的交复印件)交社保部门。

二、保险公司于每月10前将周转金350万元划入社保专用账户。

三、各县市社保部门审核、结算、核对后生成大额支付表,交市财务科、局结算科、保险公司各一份。

四、每月10日前社保和保险公司同步在系统中取得上月全市大额保险数据并大额支付表核对无误后生成当月大额月报表。(该月报表一式三份、财务科、职工结算科、保险公司各一份)

五、当月15日前保险公司人员将大额月报表、电子版数据、结算表交保险公司。不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应及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社保,待双方查实后,再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或拒付。

六、当月25日前由保险公司按大额月报表向社保方转出赔付款,同时出具付款清单和理赔明细台账单。

七、社保财务收到转账金额后,与保险公司出具的付款清单核对无误,由市财务科转账给各定点医疗机构。本月的大额保险赔付完成。

八、年终时进行总核对及清算。

关键词:韶关大额医疗保险系统结算经办流程大额医疗保险系统结算大额医疗保险系统结算大额医疗保险系统结算经办流程
上一条:韶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下一条:韶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