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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3-11 04:58:03

以下参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申领死亡待遇: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二)2011年7月1日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且未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参保职工。

(三)2011年7月1日后死亡且未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失业人员。

线下办理窗口:

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1楼1-8号综合业务窗

办公电话:0751-872802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9路,10路,15路,19路,22路,25路,29路,31路,40路,博物馆(长城世家)站下车

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区芙蓉城(原东南轴承厂厂区)24栋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社局窗口(C区33-3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1-887786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选择5、17、35、38等公交线路在芙蓉新区芙蓉园站下车,向右直走200米进大门左侧为新的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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