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改变文物的原状,就是尽可能多的原始构件,能不动的绝不动,能修的绝不换,即使更换。还有一个重点,就是要注意尽可能多地保留历史信息,包括不同时代的历史信息及遗存。曾经有一个阶段,文物保护追求将文物修缮、恢复到某一个历史时间节点作为修缮目标,比如建筑本体存在明清等不同时期的做法及遗存,但修缮时选定遗存保存较好、较多的时间节点,比如乾隆时期某某年,按这个时期的规制、风格进行修缮和局部修复,其他时期的一些信息则会被抹掉。近些年大家越来越达成共识,不同历史时期的信息和遗存痕迹,也需要保护保留,这也是对不改变文物的原状的解读和贯彻。
文物保护工程是为了延续文物的历史信息和它的价值,修缮的目的是防止新的破坏和修缮既有的损害。作为具有文物维修资质的单位,在维修文物建筑时,怎么样才能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是我们在坐的人需要思考的问题。修缮围绕文物价值来的,而文物价值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在我们修缮的时候,也许操作者认为它是没有价值的,但实际上它可能非常有价值。在修缮的时候尽可能地保护文物的价值,这就需要控制操作者的表现欲,要尽可能地遵循文物建筑本身。我们虽然是资质单位,修缮文物建筑时必须怀有敬畏之心。
对建筑来说,气候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潮湿,因为潮湿多雨,会造成地基沉降,造成屋面漏雨,造成木构霉烂,地面泛潮等。如何解决建筑潮湿问题,现在常用的是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方法,而传统建筑中常见的是增大空隙隔绝毛细水的方法,各地的做法各不相同,如砂石、架空等等,需要我们在工程中去发现探查原有的防水防潮做法,而不是主观臆断,南方雨水多,往往比较注重建筑、庭院的整体排水系统。
雨水多会造成屋面渗漏、木构霉烂。墩接等措施使用比较频繁,如檐柱、靠墙部位的柱子等,木柱墩接要规范,平接、高位墩接、同一平面墩接都应避免。打牮拨正也是常用的修缮方法,南方地区的很多木构架倾斜是由基础沉降造成的,这就需要先抄平基础地坪解决沉降问题,再打牮拨正,这是基本的程序关系。梁枋类构件霉烂后,可采用贴补、托换等方法,为保留雕刻、彩绘等艺术,采用中间换新承载重量,表面截取原构件贴面的做法。这些在技术上都不是问题,而在于是修还是换的观念问题。
因为水的关系,南方建筑的夯土墙、砖墙下部有石砌的墙体作隔潮。另外,在南方施工中必须高度重视雨季汛期和台风季节的文物防护,不得淋雨。文物建筑经历百年,木构件处在非常干燥的状态,一阵暴雨把它淋透,对于文物建筑的影响非常大,这里包括维修中新木料旧木料露天堆放等问题。
木材的含水率在规范里面有一个区间,并不是唯一值,应跟建筑所处的气候环境相适应,不同地方不尽相同。我们要知道它的原因,就能更好地控制含水率。在含水率不符合要求时就上油饰,会造成内部木构霉烂。
文物建筑修缮相关原则有:真实性原则,可识别性的原则,可逆性的原则,可读性的原则,最小干预原则缜密性的原则,全面保护原则,最大限度保护建筑原存部位的原则,合理利用原则,坚持“四个保存”的原则,“不改变文物原状"“修旧如旧”等原则。修缮方案根据文物建筑的特点、部位,按设计方案和专家意见遵循相应修缮原则。
文物建筑其具有时间跨度大,建筑水平参差不文,形式复杂,类型多样等特点。常见问题有建筑的重点保护部位和保护项目的损坏;建筑使用功能改变、布局与结构的局部调整,建筑物发生变形、倾斜、沉降,影响使用安全,建筑构件损坏,导致结构承载能力不足,建筑内外装饰损坏,影响正常使用,建筑原有设备、设施的损坏或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外部环境因素影响,造成建筑不能正常使用等等。因此,文物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具有条件复杂、难度大的特点。
非保护、保留部位拆除中保护措施。拆除中如遇到疑似历史上的原始痕迹的部位,马上暂停此处拆除工作并及时通知监理、设计和业主方,经确认后方可继续拆除,现场拆除过程中如有不清楚是否拆除之处,先行与设计和业主方沟通后方可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