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居住登记办事指南
【登记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东省和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公民,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或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2.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3.申报人相片
另外:申请人需要填写《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网上办理流程】第一步:微信端进入“粤省事”小程序,下滑至户政(治安)点击进入或搜索框中输入“居住登记”。第二步:进入页面后找到“申报居住登记”点击进入。第三步:阅读居住登记申报须知后点击下方绿色按钮“开始申办”。第四步:填写个人信息,根据步骤提示操作提交申请即可。【窗口办理流程】1.如实填写《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2.申报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提交居住地住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社出具的住宿证明);4.提交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及相片。5.待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授予办理即可。流程图参考:【办理地点】线下办理可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或受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相关阅读:汕头市各区县居住证办理地点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