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民营企业年度纳税配给集体常住户口名额标准
【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或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2.属居住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换领的,提交有关项目变更、更正证明材料等。
【扩展阅读】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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