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民如何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参保人在医院就医时,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注意保留就医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见以下资料清单)。视同就医确认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1年内,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资料清单:
(1)填写《汕头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市社保局网站下载)
(2)生育职工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属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申报待遇的,提供参保职工的证件)(2)协议医院门诊、住院收费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病历;
(3)属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到异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还需到异地生育医疗机构进行医院等级确认。
补充资料:
(1)职工申报生育待遇时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的需提交《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①在共享系统未显示准生或出生相关信息的,②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③职工未就业配偶申报待遇的;
(2)将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非本市的生育保险缴费月数转移至本市合并计算的,需提供异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缴费月数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