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民如何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汕头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流程
一、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把伤者送往医保定点医院抢救和治疗,危急者送往就近的市、区(县)属医院抢救治疗,待伤情稳定后,应将伤者转入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二、用人单位应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市或区(县)人社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7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书面报告工伤事故及就医情况,报告书内容:伤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医院名称、伤情、抢救措施;30日内出具正式的《工伤事故报告书》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用人单位应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持工伤职工《工伤认定书》及有关资料,到所属社会保险管理局(分局)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科(股)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四、符合规定的,自受理参保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当月内完成审核工作;
五、参保单位可在次月5日后领取《汕头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回联,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工伤保险待遇拨到单位银行账户,由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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