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民如何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零星报销”和“联网结算”的区别
零星报销
发生工伤的时候,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先垫付工伤医疗费用,随后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费用。
工伤医疗联网结算
指工伤职工在医院治疗期间,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康复)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自付费用由医院与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家属)直接结算。
“一站式”结算优势
一、方便了工伤职工的报销,减少资金压力,不垫付、不跑腿、效率高;
二、加强了对协议机构的管理,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医院工伤联网结算信息,更快地了解医院对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情况。
就医和费用结算
受到事故伤害的参保职工持身份凭证(社保卡或身份证)、就医凭证(《认定工伤决定书》,属旧伤复发或康复治疗的持《初(再)次鉴定(确认)结论书》等)到协议机构就医,对符合待遇享受条件和联网记账条件的参保职工,协议机构予以联网结算。
专窗结算协议机构
目前我市58家工伤协议机构均已开通联网结算,可为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提供就医记账结算服务。
注意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被认定为工伤的;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3.在规定的医疗(康复)期内;
4.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并在康复协议机构发生的康复治疗费用;
5.原则上不涉及第三人责任,以及不属于工伤先行支付等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