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民营企业年度纳税配给集体常住户口名额标准
申请条件:
在本市购买、自建、受赠、继承合法自有产权住房;
办理材料:
1、购房人入户申请书;
2、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所出具的《购房入户证明》;
3、购房人及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子女未满十八周岁附出生医学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或本人未婚声明;
4、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5、迁出地户口簿;
6、房屋产权证或汕头市商品房预售契约乙本、广东省契税收据、购房发票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属省内一站式到派出所办理
2、省外持《准迁证》、《迁移证》到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