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
汕头热门资讯 > 汕头疫情资讯 > 汕头疫苗接种 > 正文

汕头60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注意事项及暂缓情况

来源:互联网 2022-10-21 12:31:02

接种注意事项及暂缓情况

1.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和发热者需慎用;必要时经医生评估后延迟接种。

2.糖尿病患者及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需慎用。

3.有哮喘病史者慎用。

4.血小板减少症及任何凝血功能障碍患者,肌肉注射可能会引起出血,需慎用。

5.免疫功能受损者(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应基于个体化考虑。

6.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HIV高暴露人群需慎用。

8.有免疫抑制作用的药物可能会降低机体对疫苗的免疫应答。

9.如正在或近期曾使用过任何其它疫苗或药物,为避免可能的药物间相互作用,接种前应咨询专业医师。

10.任何原因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

11.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

12.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

关键词:汕头老年新冠疫苗接种汕头60岁以上新冠疫苗汕头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汕头60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注意事项及暂缓情况
上一条:汕头3至11岁儿童接种新冠疫苗有副作用吗? 下一条:2021汕头流感疫苗优先推荐接种对象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