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上海热门资讯 > 上海户籍资讯 > 上海人才引进 > 正文

上海嘉定公租房申请问答汇总(持续更新)

来源:互联网 2023-06-06 07:43:04

嘉定公租房申请需要现场交材料(附清单)

上海嘉定公租房申请问答Q&A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11日)

01

Q:公共租赁住房和在市场上租赁的房屋有什么区别?

A: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或投资,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区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租住的保障性住房。在上海市范围内,每个行政区仅有一家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国有独资企业)管理行政区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嘉定区范围内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就仅有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一家。

02

Q: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有“门槛”吗?

A:有,具体如下 ↓↓

1、个人申请: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个人应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2、单位申请: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位必须为在本区内办公经营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其所属员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承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金;房屋租金由单位直接支付或单位提供担保后由员工直接支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优先申请:

? 对本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如:医疗、教育、科研、市容环卫、公交轨交、公共管理等行业单位;

? 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政府重点扶持的现代服务产业、信息产业、科技研发企业等企业;

? 上一年度年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

? 因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特殊人才的单位,也可以单位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经区人民政府认定,纳入重点单位名单的单位,按照市里相关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其他需给予重点扶持的特殊情形,由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执行。

3、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个人申请人或单位申请人所属员工的本人及家庭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②.申请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03

Q:什么是公租房人才价呢?

A:符合人才条件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可以享受公租房人才价格,租金略低于公租房租赁价格。

04

Q:请问个人能否申请公租房人才价吗?

A:个人不能申请人才价,必须通过单位申请,员工符合人才条件的才能享受哦(公务员不享受)。

05

Q:如何申请人才价,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A:

1、与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本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应届生可放宽至入住人才公寓起一年内提交);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相对应岗位上工作,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单位申请租赁住房人员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明(学信网上查询)、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共同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如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等材料。

3、网上填报申请信息时,“是否申请人才公寓”选择“是”,“学历”按实填写,并在附件上传相关学历鉴定证明。

06

Q:怎样办理申请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手续呢?

A:

1、提交申请

方式一:网站申请:申请人登录www.jdgzf.net网站→右下角点击“个人住房申请”→根据提示注册后登陆→首页点击任意一个房源→点击“立刻申请”,选择“个人”或“单位员工”申请,输入或选择所在单位,填写相关本人、家属、同住家属的信息和房产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保存后“提交”;

方式二:申请:关注“嘉定公租房”→菜单上点击“微服务“→在线申请→点击任意一个房源→点击“立刻申请”→根据提示注册后登陆;

登陆后选择“个人”或“单位员工”申请,输入或选择所在单位,填写相关本人、家属、同住家属的信息和房产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保存后“提交”→收到可以交书面材料短信通知后,申请人携带相关书面材料至嘉定区公租房受理窗口(嘉戬公路118号1楼综合窗口)提交公租房受理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公布的《申请材料申请说明》或致电咨询受理窗口工作人员。

2、申请受理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当场签收《收件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受理窗口当场退还申请材料,并一次性告知补证要求。

07

Q: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提交哪些书面材料呢?

A:

(一)个人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及授权书、承诺书;

2、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复印件;

4、申请家庭相关成员的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及复印件;

5、个人申请人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复印件;

6、个人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个人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整本)及复印件;

8、同住家属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关系)、出生证(子女关系)、户籍证明(父、母、子女)及复印件,同住家属仅限申请人父母、配偶、子女,且仅可承租整租房屋。

9、其他相关材料 。

(二)单位申请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单位资格的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的申请表;

(2)单位申请的所在地镇政府或区政府派出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3)单位申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纳税证明、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单位员工应如实填报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上需要盖单位公章):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及授权书、承诺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复印件;

(4)申请家庭相关成员的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人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复印件;

(6)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整本)及复印件;

(8)同住家属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关系)、出生证(子女关系)、户籍证明(父、母、子女)及复印件,同住家属仅限申请人父母、配偶、子女,且仅可承租整租房屋。

3、如单位员工申请人才公寓还需提供:

本科以上毕业证书、鉴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对应岗位的聘书(公务员不享受人才公寓);应届毕业生申请人才公寓需提供报到证。

08

Q: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过程中,还可以申请其他保障住房吗?

A: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

09

Q:如果已经在其他区申请了,能不能再来嘉定区申请公租房?

A:不能。如果要在嘉定申请,必须先把之前其他区申请的公租房办理退出手续后,才能再嘉定区申请,且只能申请一个地方,不能重复申请。

10

Q:请问签约需要带哪些材料,去哪里签约?

A:获得准入资格的申请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时,须携带主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签约时须支付房屋押金(二个月租金)及房屋租金(一个月租金)、相关物品押金等费用,支付方式可使用微信及支付宝,前往嘉定区平城路939号一楼大厅公租房窗口办理。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嘉定公租房运营机构官方【嘉定公租房】。

关键词:公租房申请问答公租房申请Q&A上海嘉定公租房申请问答汇总(持续更新)
上一条:上海儿童身份证社会化拍照点查询入口2022 下一条:2023上海歌剧院第一季度第一批招聘岗位+条件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