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身份证办理及补换指南(上海市民+外省市居民)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晚婚假相关规定:
1.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假为7天;
2.符合条件的一方按规定享受晚婚假,不需要双方同时符合;
3. 再婚不再享受晚婚假;
4.晚婚假一般应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晚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遇到双休日能否顺延看单位规定。
相关政策:
“第三十三条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