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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员假牙配置费用申领条件及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6-09 09:10:04

办理地点

1、用人单位至参保(项目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3、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

4、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4)36号]。

5、上海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沪人社福发(2014)45号]。

申请条件

1、从业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确认为老工伤,并经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需配置假牙。

2、用人单位(建设项目)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办理材料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1、配置确认书:《配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确认书》或《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

2、配置费用凭证: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假牙配置费用票据原件。

3、垫付凭证:单位若提出已垫付假牙配置费用的,需携带由工伤人员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注:1、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

2、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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