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参考德国垃圾分类法,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
染无法分类的垃圾(不包含有害垃圾,被污染混合的有害垃圾也应当被分类为有害垃圾)。有些地区将此类垃圾中的生物质单独分类
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纺织物五大类生活垃圾,有害垃圾、电子/电器垃圾和电池三类特殊危害垃圾以及废弃家具类垃圾。
装饰物、铝箔、铁片、铁钉、铁管、废铁丝、旧钢丝球、铜导线等,按照回收材料分类:铁类,非铁类(一般指有色金属);
排放分为三次,定义为:居民排放垃圾均为一次排放,经过垃圾处理厂焚烧后为二次排放,二次排放经过过滤分拣再生等工艺后剩余废渣为三次排放。三次排放中重金属离子超标部分需要无害处理
在一次排放中大多数工业产品均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是指无法进入材料再生、资源化的部分,例如生物垃圾如厨余垃圾,
szzhdz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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