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汽车使用达到以上的年限条件,可到相关部门办理汽车报废手续。办理汽车报废可分为以下几步:
(一)办事条件
凡领有正式牌证的机动车,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理的,应办理报废手续。
(二)办理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2、《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
4、《机动车行驶证》。
5、二块车辆号牌。
6、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如果没有报废清单就无法注销车辆户口,一些没有资质的报废车回收公司公司可能会私自将车辆再出售,或将车架及发动机拆出卖掉。日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一旦通过车架号及发动机号比对出原车主,将找原车主追责。虽然通过法律程序可说明事故不是自己造成,但车主也要担责。”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
此外,报废车不仅涉及车辆管理业务,还涉及购置税、路桥费和保险费的变动。根据现行规定,报废车后将换新车牌,因此购置税等业务将发生变化。虽然新保险法规定,报废车后,保险会跟着车走,但这只适用于2009年10月1日以后产生的新保单。即使是新保单,如果不办理变更保险,后也需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