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三明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单位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单位为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新设立的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二、申报材料
1.《职工公积金账户新增批量表》;
2.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5.身份证件住址在三明市外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应提供近6个月三明地区医保或社保缴交证明或三明地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
2.工作人员核对单位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则进一步进行审查;
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且告知其具体原因。
3.审查通过,完成办理。
四、办理地址及电话
1.办理地址:市区管理部: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2.办理时间:市区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13:30—5:00
公积金管理部地址请点击>>>三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及乘车路线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受理后1个工作日
六、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