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费师范生双选会教师招聘岗位表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410名,详见《泉州市日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从事教学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7月至7月期间出生);
7.符合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参加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含委托考试)达到笔试合格线及以上未被录用的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不含加分,按百分制计算,下同)。
2.报名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名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名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名;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名。报名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名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名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7月,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8月31日前提供。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发布,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
中国海峡人才网网址:http://www.hxrc.com/。
(一)公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7月7日~7月14日(上午8∶40—11∶30,下午3∶00—5∶30),逾期概不受理。
报名地点: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台商区分校行政楼一楼。
3.提供材料
(1)报名者填写《泉州市日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教学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1份,并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①参加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登记表》(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准考证和笔试成绩单(笔试成绩单需由应聘者现场打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确认);
②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
④未正式就业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
或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附件3)
(2)应聘者只限报名一个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在公开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报名者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失信记录。
(三)依序录取
本次招聘岗位包括合同聘用制教师41名、劳务派遣制教师369名,采取统一报名,依序择优录取的方式,即:报考者所报岗位如包括合同制教师和劳务派遣制教师两种岗位类型,按成绩从高到低先取足合同制聘用教师岗位后,再依序录取劳务派遣制教师岗位。
报名者如系泉州台商投资区在岗编外教师(劳务派遣教师),仅参加合同聘用制教师岗位排名及录取,可按如下规则享受适当加分:
1.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服务期间获得区(县)级以上综合奖项(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表彰)每次加0.3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服务期间获得区(县)级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岗位练兵竞赛(含公开课、片段教学比赛)及以上奖项一等奖每项分别加 0.3分、二等奖每项分别加 0.2分、三等奖每项分别加 0.1分。
2.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服务期间获得年度考核(按学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 0.1分。
3.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加0.1分,以此类推,最高不得超过0.5分。
以上各项加分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各项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2分。符合加分规定的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复印件由现任职学校审核盖章。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对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报名者按照总成绩(总成绩=折成百分制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分,下同)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下列3种优先条件依次确定:①第一学历高的;②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③大学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高的)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查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空缺人选按上述确定方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泉州市日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名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2.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名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将在适当范围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报名人员公示期若被举报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一经查实,取消该人员资格并依次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将予通知本人,其中在职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办理原单位离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取消录用资格。
四、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合同聘用制教师一经录用,与泉州市日升教育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人均待遇(含五险一金)约15-17万元/年(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合同聘用制教师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属公办学校最低服务期限三年(期间参加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编制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可不受最低服务年限限制)。
劳务派遣制教师一经录用,与相关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泉州市日升教育有限公司,人均待遇(含五险一金)约11-13万元/年(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7550636。
(二)报名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向泉州市日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595—27398853。
(三)本次发布的所有岗位均同时面向以下5类对象实行常态化招聘,且不受此次报名时间及名额限制,视岗位需求及空缺情况,采取考核面试或人才引进方式一事一议,单独申报、单独录用: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经考核面试、符合专业岗位需求。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经考核面试、符合专业岗位需求。
第3类:现为公办学校紧缺学科在编在岗任课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经考核面试,符合专业岗位需求。
第4类: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中小学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5类: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小学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五层次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断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日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