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
泉州热门资讯 > 泉州公积金资讯 > 泉州公积金政策 > 正文

泉州住房公积金转移

来源:互联网 2023-05-25 00:42:02

管理中心设立托管专户,职工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托管专户时,单位或职工个人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并提供职工身份证、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托管专户内的职工与新就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将托管专户内的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后继续缴存。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调动或调离本市在省内调动的,单位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条件:

1、调动手续(或录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4、《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关键词:泉州住房公积金转移条件泉州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泉州住房公积金转移
上一条:公积金提取购买拍卖房所需材料(全额支付) 下一条:泉州市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指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