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渠道汇总
泉州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一、职工养老保险
最低15年!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并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十五年及以上的,可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目前正常退休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或者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如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最低15年!
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和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可以在户籍地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 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不用缴费,可从参保登记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若出现中断缴费年度应进行中断补缴,不足15年部分允许一次性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若因中断缴费导致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补足15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保制度实施时未满 60 周岁的城乡居民,若不参保缴费,则年满60周岁不享受基础养老金。但允许城乡居民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现已超过60周岁的城乡居民,在“十四五”期间补办参保登记手续,补缴保费,但不享受政府补贴,从办完补缴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