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积金贷款征信补授权指南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办理材料: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4、《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
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注意事项:
托管专户内的职工与新就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将托管专户内的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后继续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