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卷烟厂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地处素称红河州“北大门”的弥勒县城;北距省会昆明143公里,南至州府蒙自140公里;通往东南亚的326国道经弥勒县城纵贯全州南北抵国家级开放口岸河口;红河州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北回归线穿越中部,具有得天独厚的烤烟生产自然条件,有“烤烟之乡”的美誉,拥有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和良好的区位、交通优势。
红河卷烟厂于1985年筹建,1987年试产,1988年正式取得国家烟草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上划云南省烟草公司,现企业法定代表人邱建康,现有在岗员工1029人,平均年龄33岁,资产总额98.73亿元,是国内装备配套、技术先进的卷烟企业之一。目前,红河卷烟厂年生产能力达到150万箱,日创税金上千万元,人均实物劳动生产率居行业前列,且连续12年实现了产销规模和效益的同步增长。
1993年起,红河卷烟厂实现单品牌生产,是全国唯一只生产单一品牌的烟草工业企业。目前形成一个品牌(红河),13个品种,兼顾高、中、低档次,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品种结构。“红河”品牌深受消费者喜爱,先后被评为“全国名优卷烟”、“中国最具竞争力的民族品牌”、“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十大梦想品牌”等。2005年品牌产量131.61万箱,含税销售收入123.64亿元,实现税利77.1亿元。
红河卷烟厂创业之初,工厂生产水平低下,产品质次价低、入市困难,1991年前连年亏损。企业处于极度困难乃至困境之中,1992至1993年两年间,通过整合品牌,实现了全嘴单品牌生产,产品质量有所提升,同时企业确立了“不求最大,但求最好”的发展理念,系统实施了原料、技改、人才、管理、名牌“五项工程”,重视技术发展,完成了从拿来主义到局部创新,进而到以企业为主体的全面技术创新,红河卷烟厂多项科技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多项新型实用技术获国家专利。1992年扭亏为盈,1993年起对企业内部的各种资源多次重组、定位;1997年始企业转入全面的软件建设发展阶段,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进入以人本管理为主体的智力时代;1998年开始为实现企业高度的信息自动化启动CIMS信息系统工程。经过红烟人的艰苦探索和努力,逐步建立了市场化程度极高的有效运行机制,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满足市场需求、解决劳动就业、拉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2004年,红河卷烟厂紧紧围绕国家局提出的“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的行业主要任务,推进企业间的联合重组,与昭通卷烟厂重组,成立红河卷烟总厂。2005年,又完成了与新疆卷烟厂的联合重组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2007年5月18日,红河卷烟总厂改制为“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迈出了公司化进程的重要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