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少儿医疗保险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适用情况:
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范围:
①两类人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②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医保待遇衔接的处理。
三、转出地、转入地的定义:
①转出地是指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
②转入地是指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拟转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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