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高速区间测速点位一览
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的两轮自行车。
不在《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车辆类型:
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
延伸阅读: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审议通过《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