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选拔一批清远市户籍或在清高校的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大学生兼任乡镇(街道)团(工)委副书记。
关于开展清远市清城区大学生兼任乡镇(街道)团(工)委副书记的选拔公告
一、选拔计划
(一)选拔范围
清远市户籍或在清高校的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大学生。
(二)兼任时间
兼任时间为期1年,自任职文件下发日起算,聘期满后结合表现和意愿可续聘。
寒、暑假期间以集中报到为主,兼任学生需到兼任单位全职开展工作,不少于2个月;在校期间以线上报到为主,兼任学生需与兼任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按需开展线上远程工作。
(三)岗位设置
凤城、东城、洲心、横荷、源潭、龙塘、石角、飞来峡等8个乡镇(街道)团(工)委各设置2个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清远市户籍或在清高校的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大学生。
(二)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违规不良记录,未受任何处分,服从兼任单位管理。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计划执行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五)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优秀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社团骨干和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经历者等优先列入选拔对象。
三、报名及选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2年7月10日。请有意向报名的大学生填写报名表(详见文末)及学生证、身份证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邮箱qc3939191@126.com。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拟报名乡镇+姓名,如:龙塘镇团委+团团。
(二)选任程序
团区委在接收报名人员资料后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后,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内容
(一)围绕基层团组织建设开展工作。组织策划团青活动、志愿服务等,完成团区委和兼任单位交办的工作;结合共青团重点工作,主动设计工作项目,完成“八个至少”工作任务:
1.至少组建一个网上青年社群,联系一批外出团员青年;
2.至少进行一次宣传推介活动,重点宣传清城区人才政策、就业供需信息,以及当地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特产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3.至少组织一场大学生返乡活动,让返乡大学生更好地认识、了解、热爱清城,感受清城变化与魅力,增强回报家乡、服务乡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至少举办一场青年座谈会,邀请青年代表谈体会、深交流,充分了解青年思想动态和需求,收集青年意愿和诉求。
5.至少举办一场青少年文体活动,丰富青少年课外生活,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
6.至少开展一次关爱活动,根据困境青少年、留守儿童等实际情况和需求开展关爱行动。
7.至少开展一次自护教育,增强青少年群体的安全意识、自护意识和能力。
8.至少提出一条发展建议,发挥自身专业特长,通过调查研究等方式,为推进当地党团工作、社会经济发展等提出可行建议。
(二)聚焦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开展工作。围绕党政工作重点、村居事务难点、青年关心热点、群众烦心焦点,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解决实际问题,贡献青年智慧,展示青年担当,凝聚青年力量,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形成青年汇智聚力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五、工作要求及保障
(一)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各乡镇(街道)团(工)委指派专人作为指导人员,对兼任学生开展必要的岗前培训、工作指导和跟进管理,为兼任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基本保障。兼任学生在全职期间享有人身意外保险,可领取交通、餐费补贴,领取期限不超过90天。
(二)因故提前终止实践的需提前一周报告至团区委备案。实践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对兼任学生进行任期考核。对表现合格的大学生,由各乡镇(街道)团(工)委为其出具社会实践证明;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由团区委向其所在学校团组织发表扬函。
六、联系方式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电话:
0763—3939191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邮箱:
qc393919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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