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社保缴费指南
参保条件
1、城乡居民参保:
(1)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18周岁以上未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技校、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在册就读的学生,对各类学生不限户籍,但不包括在职就读的学生;
(3)本市户籍的残疾人、低保对象、社会扶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
2、单位职工参保:
(1)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雇工)和退休人员;
(2)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还可以了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险种转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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