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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补缴医疗保险费办理指南(退休人员)

来源:互联网 2023-05-02 00:12:02

办理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医疗保险中断缴费一年以内的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1份/套|[复印件]1份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社保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期限:从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事窗口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股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太和镇笔架路3号; 区社保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1号三楼

联系电话:0763-5813892

交通指引:区行政服务中心:2路;29路;106路;109路;110路;210路清晖豪苑站 303路;217路;311路行政服务中心站区社保局:29路; 209路; 308路; 311路公交太和镇政府站

清远市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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