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社保缴费指南
符合办理条件之一的我省户籍人员
广东社保一次性补缴办理条件
(一)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密封的个人档案原件;
(三)填写《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四)第4类补缴人员提供我省省级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教职人员身份证明、以及教职人员所在宗教活动场所或宗教团体出具并经省级宗教事务部门审核的其60周岁前在我省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年限证明。
(五)第5类补缴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在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工、农、中、建)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原件及首页复印件一份;(2)已参保的申请人最后参保地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需加盖当地社保局公章)或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从未参保人员和最后参保地为省直的不需提供);
(3)填写《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资金授权书》(一式两份)。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参保单位或参保人补充材料的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办理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二号市机关7号楼一至三层
服务电话:0763-3381331
夏季(4月1日至9月30日):8:30-12:00 14:3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8:30-12:00 14:30-17:30
公交车站;
市审计局 105路
市环保局 107路
清远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