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社保缴费指南
清远一孩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1.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及时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办理生育登记;
3.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生育登记;
4.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以及在本省常住半年以上的省外户籍夫妻。
办理入口:广东政府服务中心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