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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农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10-14 19:06:14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农村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农村医疗保险科负责。

参保条件

具有本市籍的农村居民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

2、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3、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4、医保IC卡工本费。

办理流程

1、在每年的办理时间内,村居统一收集农村居民的参保资料

2、通过地税网站或者柜台办理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3、通过村居的帐号或参保个人一卡通帐户代扣医疗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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