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业务办理渠道★
1、第一(主)借款人可开通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下同),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也可就近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柜台现场申办开通。目前网上营业厅暂不支持开通中国银行(省内)、建设银行的异地商贷自助提取业务。
详情参照>>>青岛市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签约流程(个人网上营业厅)||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2、第一(主)借款人可一并为关联人(包括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下同)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通过网上营业厅办理的,关联人中仅限于为配偶开通。
详情参照>>>青岛市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签约流程(个人网上营业厅)
3、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后,提取人可通过网上营业厅办理自助提取。
详情参照>>>青岛公积金商贷提取登记申请操作流程(个人网上营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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