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青岛市异地商贷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是可以提取的。
职工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借款人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且借款人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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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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