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青岛热门资讯 > 青岛社保资讯 > 青岛社保政策 > 正文

青岛住院保胎及并发症哪些可以报销?

来源:互联网 2022-10-19 10:45:01

青岛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期间,符合享受医保统筹待遇的,发生的保胎医疗费用可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实行限额结算方式,统筹范围内低于限额结算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住院保胎及并发症类(实行限额结算方式)

先兆流产保守治疗

2400

先兆早产保守治疗

2400

习惯性流产保守治疗

2400

宫颈环扎术

3000

妊娠剧吐

3000

前置胎盘

3000

胎膜早破

3000

羊水过少

3000

羊水过多

3000

胎儿窘迫

3000

妊娠期静脉血栓形成

3000

母婴血型不合

3000

胎儿生长受限

3000

妊娠期糖尿病

3000

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3000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3000

产后出血保守治疗

3600

产后产褥感染(含术后刀口裂开)

3600

减胎治疗

4000

注意: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退职)人员、1-4级工伤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等符合规定生育的,按上述规定执行。

更多详情点此阅读>>>2022年青岛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关键词:青岛住院保胎并发症能报销吗青岛住院保胎报销规定青岛住院保胎及并发症哪些可以报销?
上一条: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条件+时限+标准) 下一条:青岛职工个人账户金可为家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吗?(附操作步骤)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