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职工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投诉举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
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1)现场投诉:职工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单位所在辖区的管理处行政执法业务窗口进行投诉举报;
(2)电话投诉:发现单位存在未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违法情形的,职工可拨打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12329进行投诉举报;
职工应当定期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情况,有助于及时发现单位的侵权行为,及时维护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