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青岛热门资讯 > 青岛公积金资讯 > 青岛公积金政策 > 正文

青岛市异地商贷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来源:互联网 2023-03-23 17:58:03

申请次数限制

职工在一个年度内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

注意事项

1、全款购买异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与职工或其配偶户籍地不一致的,应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其中之一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2、以受赠、继承等非购买方式取得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商业用房不得办理提取。

拓展阅读>>>

受理时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取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因向房屋管理、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职工行为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3个工作日内。

关键词:青岛市异地商贷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青岛市异地商贷公积金提取次数青岛市异地商贷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上一条:青岛市异地商业贷款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下一条:青岛自由职业者公积金缴存方法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