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申请材料
借款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职工在办理业务时可通过“爱山东”APP申领并出示电子证照,进行业务办理)。
若借款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中心复印留存)、公证委托书原件到场办理;涉及配偶使用公积金内转还款的,配偶需持身份证原件共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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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还款方式
借款人根据部分还款登记信息输入部分还款金额,还款方式包括:现金还款、现金+内转还款、内转还款;支付方式包括:在线扣款、聚合支付。借款人确认登记信息无误后,提交还款登记,登记操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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