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租房提取的额度
1、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2、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职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不超过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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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积金提取渠道
各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窗口:点此查看
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营业厅:点此进入
“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点此进入
“青岛公积金”APP:点此下载
“青e办”APP:点此下载
“爱山东”APP: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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