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青岛热门资讯 > 青岛社保资讯 > 青岛社保政策 > 正文

青岛市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来源:互联网 2022-12-03 17:39:01

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流、引产时,符合享受医保统筹待遇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1、计划内生育

女职工因妊娠和分娩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1)早期妊娠检查。参保女职工在市内三区及崂山区、城阳区定点妇幼保健机构或在其他区、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早期妊娠检查的,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只负担首次早期妊娠检查费用。

(2)中、晚期妊娠检查。参保女职工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中、晚期妊娠检查的。多次妊娠检查可在不同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并按规定结算。

(3)分娩。参保女职工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

2、计划生育手术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发生的符合生育医疗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关键词:青岛市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青岛市生育保险待遇青岛市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上一条:青岛社保卡去哪个银行办理? 下一条:青岛外地人可以在哪些银行进行医保缴费?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