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提取额度★
1、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2、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职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不超过2500元。
3、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房租。
★提取频率★
职工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十二个月。职工和配偶承租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同一承租期内,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高于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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