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青岛热门资讯 > 青岛社保资讯 > 青岛社保政策 > 正文

青岛困难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缓缴申报范围及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2-12-22 06:13:02

根据鲁医保发 〔2020〕5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3月1日起,因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向医疗保障部门申请实施缓缴。申请缓缴的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型标准,且自2020年2月疫情爆发以来确实生产经营困难。具体生产经营状况通过核查财务报表、工资发放等情况予以确认。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业,以及批发零售业、展览业、电影放映业,可优先申请缓缴。

关键词:医保缓缴青岛企业医保费缓缴条件青岛困难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缓缴申报范围及条件
上一条:青岛市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下一条:青岛市琴岛e保参保缴费时间-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