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待遇
1.长期备案人员
(1)长期备案人员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及备案后超过6个月回本市就医的,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2)长期备案人员备案前的异地医疗费、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及备案后不满6个月回本市就医的,执行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政策。
2.临时就医人员
临时就医人员省内、跨省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本市同级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降低报销比例。
拓展阅读>>>青岛市医保报销比例
青岛崂山书院开园时间、地址
青岛城阳区儿科医疗服务机构(地址+电话)
青岛胶州市儿科医疗服务机构(地址+电话)
青岛市儿科诊疗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名单
青岛平度市儿科医疗服务机构(地址+电话)
青岛市儿科医疗服务机构信息汇总表(更新中)
青岛市南区儿科医疗服务机构信息(地址+电话)
青岛即墨区儿科医疗服务医院信息(地址+电话)
青岛西海岸新区儿科医疗服务医院信息(地址+电话)
青岛莱西市儿科医疗服务机构(地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