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青岛市退役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
个人办理缴存所需材料
退役提交《青岛市退役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变更)申请审批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清册》、本人身份证原件,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辖区管理处申请办理。
所需附件
附件1.青岛市退役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变更)申请审批表
附件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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