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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青岛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自2021年11月1日起,生育保险待遇经办中涉及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可以共享查询的,无需提供,无法共享查询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点此下载:《申请人承诺书》
申请人承诺书示例:
(图源:截取自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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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的享受条件
男职工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享受医保统筹待遇期间,其未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不符合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住院分娩的,可以享受男职工生育补助金。参保男职工未按规定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不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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