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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移
山东省取消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的通知
省外转移本人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符合转入条件的,转入地社保与转出地社保两地社保部门进行联系办理。
山东省外转入青岛: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手机APP在线提交转入申请
注意:网办无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青岛办理操作
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1.参保人将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通过网站或进入“青岛医保”微信小程序上传,或直接交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 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 变更信息表》;
4.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后,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方法
参保人在青岛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一个月后,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将外地医保转移至青岛:
途径一:在原参保地医保部打印医保参保缴费凭证后,将参保凭证交到投保单位所属区划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途径二:在原参保地医保部门打印医保参保缴费凭证后,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此进入 ), 选择“个人办事-医保征缴入-个人(进行用户登录) -个人自助-企业职工医疗关系转入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拍照上传所须材料,点击“提交”即可。【青岛医保局网办大厅】
申办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网上办理入口
青岛人社局-个人办事-就业失业
青岛转外地
在青岛就业参保后再到外地去就业,在青岛就业参保缴纳过的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可打印《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用于转迁至新就业地。
新就业地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建议咨询新就业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外地转青岛
在外地就业参保过又到青岛就业参保的外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转迁至青岛,职工需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至青岛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累计计算失业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