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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商办用房落户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2-11-06 05:23:02

根据青岛市西海岸新区2022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

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申请本人及近亲属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上述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根据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学位类型3统筹安置。

注意:本政策自2022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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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公办学校学位类型

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按录取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关键词:西海岸新区商办用房落户条件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落户青岛市黄岛区商办用房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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