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申请★
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青岛市时,须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转出地为胶东四市(烟台、威海、潍坊、日照)的视为同城转移,不受限制。
申请入口: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
1、打开异地转入申请界面,点【登记】按钮进行申请:
2、点下拉列表,选择原公积金中心、填写原单位名称与原个人公积金账号:
登记完成后界面显示出已登记的信息:
3、如果信息填写错误,可以选择已申请的信息后,点【申请撤销】:
【申请撤销】后,联系函状态会更新为:业务被撤销: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