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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2-12-02 01:18:02

★申请材料★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点此下载】;

(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 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 委托他人办理的,除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外,职工本人应在相关事项予以签字确认:

(1)委托已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2)委托本人直系亲属办理的,代办人应提供关系凭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凭证原件;

(四)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收益价款缴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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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青岛市经济适用房公积金提取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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