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受理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2楼;
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A座5楼;
李沧区京口路47号百通大厦7楼;
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半岛国际大厦5楼;
城阳区正阳路205号B座6楼;
黄岛区长江东路313号;
黄岛区双珠路399号光大商务中心3楼;
即墨区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3楼;
胶州市澳门路333号天泰金融广场4号楼10楼;
平度市红旗路23号鼎峰大厦6楼;
莱西市长岛路148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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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现场:星期一至星期日:0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网上:星期一至星期日:6:30至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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