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网上办理流程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5岁)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或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离退休登记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点此进入】、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等渠道自助办理提取。
操作流程:青岛市离退休职工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操作流程(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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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办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取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因向证明事项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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