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青岛市退役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
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
在青岛市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可在退役后,将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补缴方式存入青岛市缴存账户。具体办理方式由退役提交《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清册》、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属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辖区管理处申请办理。
附件1.青岛市退役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变更)申请审批表
附件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清册
点此查看: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